嘉立创优选商城众筹资金管理规则
2026-09-15 08:45:4170

嘉立创优选商城众筹资金管理规则

 

本规则为嘉立创优选商城众筹项目独立专项资金管理规则。

第一章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1.1 本规则适用于嘉立创优选商城平台所有上线的众筹项目及其发起卖家。

1.2 本规则所称“平台”指嘉立创优选商城及其运营者深圳创电优选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合作文件”指卖家与平台就众筹项目签署的众筹专项合作协议、项目确认书及其他专项约定文件;“货款可提现账户”指卖家支付账户项下已完成结算、可申请提现的资金账户。本规则未定义的术语,以《嘉立创优选商城卖家服务协议》《嘉立创优选商城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的定义为准。

1.3 “众筹项目”系卖家以预售方式向买家提供商品的交易安排,不构成股权众筹、借贷或任何形式的融资行为。卖家不得以固定收益、回报、回购、分红等方式向买家作出承诺或变相募集资金;平台不对众筹项目提供任何增信、担保或收益承诺。

1.4 平台现阶段主要以定向邀约作为众筹项目的准入方式。众筹功能仅向平台定向邀约的卖家开放。平台后续如调整众筹项目的准入方式的,将另行公告。

1.5 众筹交易资金由合作支付机构、银行或其他合法合规的资金服务机构进行代收、专户/台账管理、分账和结算。众筹资金独立于平台自有资金。

第二章准入与约束

2.1 卖家通过平台核验(包括不限于主体核验、项目信息核验、商品实物质检核验)以及专项合作文件签约的,方可开通众筹项目权限并上线募集订单及资金。

2.2 众筹项目中,经平台审核确认由嘉立创承接的生产内容必须由嘉立创生产,具体内容以项目审核确认结果为准。未经平台书面同意,卖家不得将前述内容交由第三方生产。未被平台审核确认由嘉立创承接的其他生产、组装、包装等环节,卖家可自行完成或自主安排,但卖家应对最终成品质量、交付及售后责任负责。

2.3 项目提报、审核、排产、生产、质检、履约和售后全流程中,卖家提交的资质、生产信息、质检报告、物流凭证及其他材料应真实、完整、可核验。经平台核实确认卖家提交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的,平台有权终止项目,通知支付机构冻结尚未释放的项目资金,并启动违约追责程序。

第三章众筹资金释放

3.1 众筹项目成功后,可释放资金按照双方签署的专项合作文件所约定内容释放。资金释放前,平台应按《嘉立创优选商城平台账户实名认证协议》对卖家身份及收款账户进行校验,校验不通过的,资金不予释放。

3.2 卖家应将各阶段释放资金用于经项目审核确认由嘉立创承接的生产费用,以及卖家自行完成或自主安排的其他生产、成品组装、包装、成品发货及售后等合理支出,不得挪用于违法活动或与项目无关的用途。平台有权要求卖家提供资金使用说明或相关凭证,卖家应予以配合。

3.3 未达到阶段触发条件,或项目存在虚假材料、重大质量问题、交付、退款、监管或支付风险的,平台可暂缓全部或部分资金释放,并向卖家说明主要原因。暂缓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个自然日;超过30日的,平台应书面通知卖家暂缓原因及预计处理时间。

第四章售后风险缓冲金

4.1 售后风险缓冲金按照双方签署的专项合作文件所约定内容释放。

4.2 风险缓冲金专项用于项目售后纠纷、货不对板、延迟发货、虚假发货、质量问题、

第五章项目失败、终止与责任处理

5.1 项目未达到目标金额、审核未通过、依法应当终止或因卖家重大违约被终止的,未进入经项目审核确认的嘉立创生产阶段且依法应当退款的订单,由卖家承担相应退款责任;具体处理方式以项目页面、专项合作文件及平台通知为准。已实际发生且支付机构不予退还的支付通道费,由卖家承担。如卖家货款可提现账户余额及保证金不足以覆盖退款金额的,优先使用项目可用资金及售后风险缓冲金;仍不足的,由平台按照《嘉立创优选商城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再向卖家追偿。

5.2 卖家提交虚假材料、擅自将经平台审核确认应由嘉立创生产的内容交由第三方生产、挪用项目资金、出现重大质量风险、严重延期、拒不交付成品或拒不履行售后义务的,平台可停止后续资金释放、冻结未释放资金,并要求卖家承担退款、赔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责任。平台采取前述措施,应以经平台核实确认存在前述情形为前提,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卖家;卖家有权在收到处理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提出申诉,平台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相关措施的执行,复核认定处理错误的,平台应及时解除并纠正。

5.3 项目终止后的已释放资金、在制品、待释放资金和风险缓冲金,应结合经项目审核确认的嘉立创生产进度、卖家后续成品组装及订单履行情况、买家权益、实际损失及专项合作文件处理。相关资金及财物的处理顺序原则上为:(1)买家退款;(2)平台已垫付的款项;(3)卖家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4)其他实际损失。

第六章费用、履约与规则关系

6.1 众筹项目佣金按照双方签署的专项合作文件所约定内容为准。。

6.2 项目中经审核确认的嘉立创生产、卖家后续成品组装与发货、延期、虚假材料、退款责任、赔付及申诉按照双方签署的专项合作文件所约定内容执行 。同一卖家另行开展现货业务的,其现货业务通用保证金按照《嘉立创优选商城保证金管理规则》执行。众筹项目商品的售后权益以项目页面公示为准;定制类众筹商品依法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应在项目页面显著标注并依法取得买家确认。

6.3 本规则作为众筹资金专项规则,对同一资金事项优先适用;项目确认书或专项合作协议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本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规则产生的争议,按照《嘉立创优选商城卖家服务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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